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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海市中医院关于来院进修人员的管理办法

2025-10-30 24

威海市中医院关于来院进修人员的管理办法

 

为加强来院进修人员管理,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,提高进修学习质量,现结合医院实际,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    一、进修条件

(一)必须取得行业资格证书。

(二)提供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《进修人员审批表》,介绍信或担保证明,身份证、资格证及执业证的复印件,1寸照片等相关材料。

(三)各类人员的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6个月。

进修管理规定

(一)进修期间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医院及科室安排,服从管理。对于进修期间违反医院管理规定者,取消进修资格。

(二)进修期间需签署《威海市中医院进修管理协议》,因个人原因出现的纠纷及事故由个人、担保人及所在单位协调解决

(三)进修人员必须佩戴进修胸牌,隔离衣穿戴整齐进入临床。

(四)进修人员需在带教老师指导下,进行相应的操作,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,爱护仪器设备,认真细致操作,严防差错事故。因擅自操作仪器设备,造成不良后果者,按违反进修纪律处理;因工作马虎,违反操作规程,损坏仪器者,由本人赔偿;因个人原因发生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,由本人承担事故或差错责任。

(五)进修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完成相应文书的书写,进修期间不得代替或模仿老师签名。

(六)进修人员不得独立值急诊班、夜班。

(七)进修人员不能擅自更改进修专业和进修期限,如需调整,提前一周持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证明到科教科办理相关手续,提前结束进修者不予发放进修结业证书且不退进修费。

(八)进修期满前一周,本人书写进修总结,由带教老师对其进行专业理论学习、实践能力、医德医风考核。离院前一天到科教科办理结业手续后,方可离院。

(九)进修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,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,需提交所在单位的请假审批单,报科教科批准备案。

三、科室管理要求

(一)各科室应严格按照科教科开具的《威海市中医院进修人员出入科通知单》接收进修人员,不得私自接收,因私自接收而出现问题后果自负。

(二)各科室严格按照医院的各项管理制度对进修人员进修管理和考核

(三)科室要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作为带教老师,根据进修人员实际水平、工作能力、选送单位的要求,制定培训计划,在带教老师指导下,承担相应的进修工作。

(四)科教科负责监督各科对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,如因科室对进修人员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,科教科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科室做出整改要求。

进修时间及费用等

(一)原则上一年分四次接收进修人员,时间分别为1月、4月、7月、10月。

(二)按照300元/月/人的标准收取进修费,费用在财务科一次性交清。

本办法由科教科解释说明。

 

附件

1.威海市中医院进修人员审批表.docx

2.进修介绍信.docx

3. 威海市中医院进修管理协议书.doc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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